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Designer之哀歌

2004.11.11 | No Comments

實在寫得太感人肺腑,寫得太應太應了!所以一定要post出來!
這是我在polyu的design newsgroup找到的一段話。
作者︰步驚雲


01. 聲稱自己沒有甚麼特別要求,最緊要最後件完成品夠好、夠正!
出左Layout之後又話想點想點,好似邊份邊份咁,變左佢係DESIGNER,佢教返你
點做野,總之改到變左垃圾佢就至開心(仲會衰過好多你自己初頭唔敢比佢睇既超行貨垃圾!)
02. 負責與設計者接洽的,他要向無數上級交代,但他亦是最多意見要你如此這般的,事後証實只是小人物的一廂情願。
03. 時間極趕,好像他今晨睡醒才醒起今天有稿要出街,最好設計者即席揮毫, 或打開電腦便有超過十個Layout給他揀。
04. 要求在極短時間內安排第一次Presentation。
05. 對設計者對其作品的講解無甚興趣,只以其個人審美標準對待任何設計作品,但通常辨別美醜能力低得出奇。
06. 明明Target Audience與客戶本身的年齡、消費模式、接受能力與需求不同,但他仍堅持要全世界所有生物都要明白設計者的作品。劃公仔劃出腸是不足夠的,應該要 劃出細胞才對。
07. 對設計作品作出無寧兩可的評語以顯示自己的過人品味。例如:太寡了、太多了,太單調了、太豐富了,不夠搶、太搶了,搶過件Product,未夠正,不夠活潑、 太正經、 可否換另外一種字款或用多幾種字款、文字太細了、鮮色點、可否加多些Design / Effect、可否再試多幾款Design來看看……(不能盡錄,下刪百字)
08 . 通常批評最利害的不是作品的整體,而總是執著於這一忽大少少,那一忽細少少等
枝節問題。永遠不知道設計是一個整體。
09. 非常貪心!要求設計者不斷提供更多設計方案,而他跟本不知道自己要甚麼,繼而作出無數次修改,但Deadline不變。
10. 在十多分鐘內連環撥多次電話給設計者,問一些本應在第一次通話時便可交代妥當的事情。原因是:「忘記跟你說……」
11. 當設計者還未曾完成該階段的工作時,就心急地致電要求「有幾多睇住幾多先」。就像一個女人化了一半妝未完成時他要看,看後他說好難睇!
12. 遲遲不提供應有的資料及內容,但要求設計者「做住先」。到最後,設計者會發覺初期的設計並不適用於後期真實的內容當中。唯有無奈地重做,而這個過程會不斷重覆直到大家筋疲力盡。
13. 在工作過程中不斷大幅修改原先已達共識的Brief,當然,Deadline不變。
14. 竭力參與設計工作及嘗試加入自己的個人喜好,務求在設計產品中有其參與過的痕跡,以證明自己的意見是有見地或自己在公司的地位。出街後反應好是他的功勞,反應不好是你的錯。
15. 對設計者不大尊重或信任。
16. 對設計非常執著,例如:要求將公司Logo放大5-10%、字體加大半Point、張圖移向右面0.3mm、隻紅色要加多5% yellow……等等。
17. 不能分辨設計、廣告、漫畫、美術、藝術之間的不同之處。
18. 愛Hard-sell,最緊要公司Logo和名稱大大隻,以面積大細定輸羸!
19. 若設計者要求一個可用作印刷的公司商標時,就算給了他所有要求指引,客戶亦只提供自己的名片或一個從公司網頁下載回來的Jpeg / Gif便希望了事。不知道世界上有Graphic Standard Manual這東西,還會說:「不嬲都係咁啦,你唔係做唔到嘛?」
20. 漠視何謂統一性或連貫性的重要,同一個稿明顯出現信息混亂及精神錯亂現像。
21. 缺乏獨立思考能力,覺得隔離飯香,設計者提供的方案往往不及街外的好。繼而要求抄襲他人之作品。
22. 以為電腦是萬能的,甚至全能!特別是Adobe PhotoShop!給你一張側面的相片要你執到變成正面!
23. 覺得Microsoft Office功能上太局限,未能滿足心目中的要求;所以才需要一個Designer用部Macintoch幫他實現心中的慾念。
24. 喜愛在黃昏甚至晚上時份把工作給予設計者,並要求翌日晨早完成。
25. 永遠不會理解何謂Negative Space,只知道不可浪費空間或紙張,以為越多信息越有效。
26. 愛護老人,內文字體最好在11 point或以上。
27. 不能抑壓自己去使用PhotoShop filter effect / Eye Candy等毫無意義的視覺效果。
28. 覺得設計作品中越多色彩、字款、相片圖像、公仔及Photoshop filter effect,就越物有所值。最好像Effect示範單位或意圖話比人聽這是彩色印刷。
29. 永遠不明白Ink-Jet printer所造出來的色彩是有異於柯式印刷機的。因此印刷品竟然要跟低質素的Ink-Jet printer顏色。
30. 亦永遠不明白電腦熒幕的顏色顯示與柯式印刷是有分別的。因此,印刷時請跟他自己部電腦所顯示的顏色為標準。
31. 交稿前十萬火急,交稿後渺無音訊。
32. 在非辦工時間致電給設計者詳談工事。
《總結》
各Designer敬請保重身體,珍惜身邊親朋戚友相聚之光陰、關懷及愛護吧!
*(大部份 Designer 工作時間驚人,需大量OT而無OT 錢);人工除以工作時間 =
麥當勞差唔多
唔好以為OT 到夜晚十點好夜呀!! 做 Design 要 OT 到 2:00 am – 3:00am一D唔
奇,因為好多大印刷廠係24 hrs.
基本上香港大部份designer = 做稿員
你(designer)只是他(客戶)的工人;你只是幫他實現心中所想的工人吧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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